一、青年人才培养专项
(一)青苗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对企事业单位新入职、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人才,按照自然科学领域30万元/人、社会科学领域10万元/人的标准给予科研启动经费资助,按照10万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八桂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每年遴选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医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等领域崭露头角,创新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人才,支持期3年。在支持期内,每年给予入选者科技创新类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生活补助15万元。
二、广西博士后引才相关政策
(一)资金资助
1.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基地代招)博士后人员,给予每年8万元/人的资助,连续资助2年。
2.对申报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博士后的人员,给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
3.对入选“广西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后人员,给予每年30万元/人的资助,连续资助2年。
(二)职称评定“绿色通道”
博士后“两站”期满合格出站人员或海外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以上期满合格出站人员,从事与所研究学科(领域)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经用人单位审议推荐,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