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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招聘启事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https://hr.bnu.edu.cn/rcgzbgs/zpxx2/qtzp1/9d35b8f45a104dbfbc6238b3c9c02e8a.htm
2024-10-23
541

因工作需要,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对外交流岗位工作人员1

一、岗位职责

  1. 策划并落实校级外事和重要出访活动;

  2. 统筹并拓展学校与分管区域内的高校、科研机构、政府团体的合作项目,并负责相关项目的谈判、协议的拟订与管理、项目运转情况的跟踪管理;

  3. 负责校级双边合作平台运行及管理;

  4. 指导学部院系高质量完成外事活动,并为学科发展提供相关信息;

  5. 支持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战略规划,收集分管区域内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信息,整理学校相关合作进展;

  6. 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 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

  2.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国际交流事业,有高校或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

  3. 不限国籍,具备精湛的英语水平,有中英文双语工作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具备良好的文案写作能力;

  4. 身心健康,具备优秀的执行力,具有开拓精神和抗压能力;

  5. 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不超过35岁,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校内其他单位应聘人员须到校时间满2年。

三、岗位性质及薪酬待遇

校内人员调动的按照原聘用方式聘用;校外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制聘用(缴纳五险一金),不解决北京户口,薪酬待遇面议。

四、选拔方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五、应聘材料

  1.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工作人员应聘信息表》(见附件);

  2. 个人简历(附1寸免冠证件照);

  3. 相关资历证书扫描件;

  4. 应聘者认为可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文件。

请将以上所有材料形成1PDF文件,文件名称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最高学历+学校名称。

有意者请于20241030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oiec@bn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不必递交纸质材料。11将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面试,未通过初审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北京师范大学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10月9


附件下载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应聘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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