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聘对象及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二、岗位职责
(二)调查了解党组织运行和党建工作情况,加强党组织的联系和督导,推进党组织“星级化”管理和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协助开展党建督查活动;
(四)督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干部群众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大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不断壮大党员队伍。指导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六)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报名
报名时所填写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后,由银海区委组织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补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适配性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通知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凡涉及应聘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实施面试。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银海区委组织部领导及相关领导组成考官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期间,应聘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和其他个人有关信息。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1.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补聘人数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确定为考察对象,银海区委组织部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银海区委组织部全面、客观、公正地审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结合考生个人档案查阅情况,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党建专员职位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四)公示及聘用
(五)建立候录库
如补聘后岗位仍有空缺,由银海区委组织部自行组织补聘。
党建专员聘期三年,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愿意,可继续聘用,最长不超过两个聘期。不再续聘的,自主就业创业。
五、其他事宜
(二)补聘方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应聘时产生的个人体检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自行负担。
联系电话:0779-3228082
附件:1.北海市银海区2025年补聘党建专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