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国际国内领军人才
1.获得以下奖项者:诺贝尔奖、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美国国家科学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图灵奖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一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2名。中国专利金奖前3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创意金奖人物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吴阶平医学奖。 2.获得以下学术称号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院士。 3.入选以下人才计划者:国家重点人才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讲座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医大师。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 4.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主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项目组长,且项目通过验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家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且项目已完成。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近5年中国500强企业总部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 5.常德市四大千亿产业领域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10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6.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B类:省级领军人才
1.获得以下奖项者: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2、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1名。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军队、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2名、一等奖第1名。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光召科技奖。省青年科技奖。“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荣誉称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一等奖、二等奖第一名。中国广播影视大奖。全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中国专利银奖和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等奖前3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大国工匠”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中华农业英才奖。“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优秀创新团队奖第1名、科普成果奖第1名。 2.入选以下人才计划者:湖南省重点人才计划。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级优秀专家。“芙蓉学者”特聘、讲座教授。长江青年学者。全国名中医称号获得者。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支持计划(顶尖、拔尖人才)。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 3.担任以下职务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主任。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副主任。省部(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制造业创新中心、省部学术委员会、省部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国家“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863 计划”专题组组长、副组长,且通过验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含海优)项目主持人,且项目已完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国家卓越工程师团队领衔人。近5年世界500强中国区及以上或相当层次总部的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近5年世界500强金融企业总部的中高级以上职务金融专家。近5年中国民营 500强企业总部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特指持有职业经理人证书的总经理)。 4.常德市四大千亿产业领域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8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5.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C类:市级领军人才
1.市级先进制造业“突出贡献人才”。 2.入选以下人才计划者: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美蓉计划湖湘青年英才科技创新类项目(荷尖人才)入选者。湖南省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入选者(仅指全职引进对象)。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湖南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项目入选者。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芙蓉青年学者。省杰出青年基金、省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省级教学名师。省名中医称号获得者。省基层名中医称号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省技术能手。“神农英才”计划神农领军英才、神农青年英才。 3.担任以下职务者:芙蓉计划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领衔人。省教育厅湖南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团队领衔人。芙蓉教学名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 4.《关于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产业精英人才、职业经理人、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领军人才、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5.在常高校工作且主持过国家级重要科研项目(课题)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且项目(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单项下达经费不低于20万元。 6.在常企事业单位(高校除外)工作且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要科研项目(课题)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且项目(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单项下达经费不低于5万元(社科类不低于4万元)。 7.常德市四大千亿产业领域连续两年以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60万元及以上的人才。 8.首席技师、特级技师。 9.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D类:高级人才
1.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除科技创新项目之外的入选者。省小荷人才入选者。 2.在常企事业单位(含高校)工作的国内985或211 高校全日制博士,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专业的全日制博士。 3.在常企事业单位(含高校)工作的国外(境外)高校 或科研机构(毕业当年QS排名500以内)的全日制博士。 4.在常企事业单位(含高校)工作,在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外(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毕业当年 QS排名500以外、1000以内)取得博士学位,且主持过省级及以上重要科研项目(课题)并通过(结题)验收(单项下达经费不低于2万元)或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省“十四五”重点学科和应用特色学科等建设平台的第一负责人。 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6.具有高级技师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 7.省特级教师。 8.《常德市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明确的受到评选表彰的各类人才。 9.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上述分类目录,将定期修订,适时更新完善。具有申报资格的对象,将根据其成果和贡献最终评定其等次。具体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