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分类认定目录
类别 | 认定条件(满足任一一项即可) | 备 注 |
A类 | A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杰出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获奖者;近5年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购房补助、安家费、生活补助等待遇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
A2.省“百人计划”专家;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排名前三位);近3年中国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近3年中国民营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近3年世界500强总部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全国旅游业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一级主任医师;“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戏剧奖·梅花表演奖获得者;中国电影华表奖获得者;中宣部金唱片奖获得者;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获得者;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获得者;中国广播影视大奖获得者;中国新闻奖单项奖获得者;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购房补助:50万元 安家费:10万元 每月生活补助:3000元 | |
B类 | B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购房补助:30万元 安家费:10万元 每月生活补助:2000元 |
B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购房补助:10万元 安家费:3万元 每月生活补助:1500元 | |
C类 | C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购房补助:4万元 安家费:3万元 每月生活补助:1000元 |
C2.一流大学(或者拥有一流学科的大学)优秀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 | 购房补助:3万元 安家费:2万元 每月生活补助:800元 | |
D类 | D1.经营管理水平高:具有在五星级酒店及其他知名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管理职务工作经历的职业经理人;近两年年均实现税收50万元以上或者年吸纳就业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总经理;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购房补助:7万元 安家费:3万元 对个人在我市交纳的所得税进行全额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3万元 |
D2.研发能力强:获得省科技进步(二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获得发明专利;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 ||
D3.技能精湛或具有特殊才能: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过奖项(一、二、三等奖);具有民间绝技,在全省行业中有较大影响;外语高级导游;省十佳“金牌讲解员”;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