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文化馆2025年度
文化人才专项工作者招募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文化人才支持计划,做好全市文化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结合我馆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5年度文化人才专项工作者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着“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募、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
具有一定文艺特长(舞蹈、声乐、器乐、节目主持或从事群众基础文化服务等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开展基层群众文化服务指导工作者35名。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公益文化事业,无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诚信记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二)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一定专业水平,经常参加县级及以上大型文化活动,且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者(需提供获奖证书),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具备专业技能和传授能力,能够组织辅导群众开展积极健康向上的公共文化活动。
(一)服务要求:招募人员应主动接受服务单位的领导,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积极工作。在文化馆领导下做好群众文化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服务期限:一年(2025年9月-2026年8月)。
(一)凡招募合格者统一签订《海东市文化人才工作者服务协议书》。
(二)本次招募人员属于志愿服务性质。
(三)相关待遇按照“文化人才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人员”待遇执行,服务期内根据服务内容按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发放补助。
(一)报名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段将居民身份证、个人简介,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邮箱357182945@qq.com(联系人:白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15597225518、18997321185)。
(三)岗前培训:根据公示情况签订服务协议后开展岗前培训工作。
(一)认真履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职责。
(二)按照协议和用人单位确定的时间到岗服务。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业守则,遵守文化服务专项人才计划相关管理规定和文化馆相关规章制度;服务期间,应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文化工作者形象。
(四)服务期间,应制定相应的服务工作计划,整理服务内容资料;服务期满,应递交工作总结,参加相关考核工作;离岗时做好相关工作交接。一年期满后优秀者在下年招聘中优先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