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岗位名称:科研助理。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科学研究的相关工作:
1. 根据科研项目需要完成相应的实验设计和论文撰写等工作;
2. 协助课题组相关科研事务的运行以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
3. 身心健康,性格平和,能够承受一定强度的工作压力;品行端正,敬业严谨,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
4. 具备2年以上的相关科研工作经历;
5. 优先选择具有海外留学经历的科研人员;
6. 优先选择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xhjxybgs@scnu.edu.cn,邮件命名为“毕业学校+姓名”。报名材料包括:
1.《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 个人简历(附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与本岗位具体要求进行岗位匹配,确定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请密切留意。
(四)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环境学院通知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
(五)确定聘用
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将视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递补聘用。
五、管理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二)本次招聘所涉岗位,在子女入学、户籍办理等方面,暂无对应的支持政策。
六、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4823824
华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