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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关于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关于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5060f82cd86147039d1121d324303a83?t=67
2025-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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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关于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以下简称“省林规院”)拟公开考核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公益二类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4号承担全省森林资源、沙化、荒漠化、石漠化、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为林业发展、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及林区基础设施的规划、勘察、设计、咨询、检查验收等提供服务;组织林业监测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为林业调查规划、监测等提供行业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承担林业、生态数据库及信息档案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全省林业生态环境监测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且与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相对应。对因学校自主设置专业或专业更名等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专业条件要求”不完全一致的,省林规院将根据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文件、该专业学科代码、院系证明等证明材料综合判定(此类报考者报考前应主动咨询招聘单位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8:30至2025年11月24日18:00。

报考者须将下列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文档一并压缩到1个文件夹内,发至邮箱1150907437@qq.com。电子资料须清晰可辨,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报名材料”。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4.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以及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等(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6.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著、专利、新品种的证书,主持或参与的项目任务书、成果扉页,获奖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等材料;

7.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扫描件。

8.留学归国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报名资料造成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整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资格初审。省林规院按照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通过邮件回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采取业绩成果及需求匹配度评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业绩成果及需求匹配度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业绩成果及需求匹配度评价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一)业绩成果及需求匹配度评价

业绩成果及需求匹配度评价主要考核报考者的业绩成果和岗位需求匹配度。由省林规院组织专家根据报考者提交的学历学位、科研成果、工作业绩、职称、获奖等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后,有效报名人数(指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下同)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超过5:1的,根据综合评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5:1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未超过5:1的,该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全部入围面试资格审查。

业绩成果及需求匹配度评价分数和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省林规院官网上公告 ,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二)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者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

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面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按业绩成果及需求匹配度评价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根据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省林规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素质、求职动机、专业知识和业务技术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态度仪表等综合素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当日,报考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依次按面试成绩、业绩成果及需求匹配度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体检由省林规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省林规院官网上公告。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残疾报考者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省林规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按照相关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考核排名范围内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考察

省林规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相关规定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考核排名范围内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省林规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省林规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相关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如该岗位考核排名范围内的人员公示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者,由省林规院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核准程序后,及时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九、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省林规院最低服务年限5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人事处028-83192852;

监督电话: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纪检办028-83182770。


附件: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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