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2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印发德宏州人事局德宏州教育局关于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德政发﹝2008﹞17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德宏职业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专技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高级职称不超过50周岁。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6年9月30日。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德宏州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参加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或者已进入聘用程序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本次招聘只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或岗位招满为止。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岗位招满后,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将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文档使用压缩软件打包发送至邮箱dhvcrsc@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序号。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同时满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报名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德宏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德宏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汇总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工作技能的项目、课题、论文、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业绩材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面试测评
1.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在组织面试测评工作前,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须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学历、学位获取保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审核在聘用前完成,须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资格复审未通过的不进入学术资格审查环节。
2.学术资格审查。学校学术委员会或学科领域专家组按照择优原则对应聘人员开展学术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的代表性成果等材料,开展学术业绩与岗位匹配综合评估,学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学术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3.现场面试测评
测评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测评地点:德宏职业学院。
测评方式:自我介绍、自选本专业1个内容讲课15分钟,科研情况汇报30分钟,考官提问答辩15分钟,共1个小时。
4.计算测评分值。面试实行百分制,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测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测评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将不予聘用。
(四)考察及体检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由德宏职业学院组织开展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德宏职业学院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录(聘)用关系。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测评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人员,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一)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二)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附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应聘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0692-2105661
邮 箱:dhvcrsc@qq.com
单位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营水路11号
监督电话:0692-2105676
企业微信二维码(微信扫码添加咨询,请备注“2026年引进博士咨询”):

附件:1.德宏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德宏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