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经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燕山大学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历专任教师1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学校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1958年组建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富拉尔基分校,后改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型机械学院。1960年独立办学,定名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成为原机械工业部直属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5年至1997年学校整体南迁秦皇岛市。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燕山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4000亩,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约36000人。现有教职工约3200人,包含专职教师约2200人,其中,教授538人,副教授925人。教师中含博士生导师551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入选者24人次, 国家级青年人才入选者12人,国家杰出青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0人。
学校设有12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3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60个本科专业;拥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防特色学科和16个省级重点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其中工程学学科排名已进入全球前1‰。在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取得突破性进展,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两个学科跻身中国高校第一方阵,部分学科实现跨级提升。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5年燕山大学拟选聘工作人员10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09人,具体要求详见《燕山大学2025年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选聘人员年龄要求
1.领军人才:博士研究生,学术造诣深厚,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或人文社科领域取得了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成果或荣誉,具有引领本学科或前沿领域发展的海内外知名学者。年龄适当放宽,执行“一事一议”政策。
2.拔尖人才:博士研究生,创新发展潜力大、在教育教学或科学研究方面取得了同行公认的突出成果或荣誉,具有支撑和推动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能力的海内外知名学者。年龄适当放宽,执行“一事一议”政策。
3.其他博士学位专任教师
年龄原则上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副教授或副研究员)的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为教授或研究员)的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
四、选聘范围
国内外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科研院所或相关媒体、目标单位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燕山大学招聘系统(http://zp.ysu.edu.cn/)接收报名,人力资源处和各学院同时接收简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由人力资源处和相关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根据岗位要求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以及有关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燕山大学招聘系统。相关学院负责材料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采取试讲的方式,对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掌握、思维能力、科研能力(水平)及团队合作能力、心理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试讲时间约20分钟/人,试讲具体时间、地点视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四)体检、考察、公示
拟聘人员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燕山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35-8071323、0335-8074531、0335-8387807(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407(燕山大学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燕山大学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