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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的公告

广西北海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会计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bhrc.cn/extra/5671.html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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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广西北海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前身北海国家粮食储备库于1989年建库,是市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中央、自治区代储;北海市储备粮的收购、储存、调拨、销售(轮换)及市本级成品粮油、活体生猪和冻猪肉储备管理等相关业务;承担北海市粮食流通体系建设相关职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合格;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严谨细致,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表现不好等个人原因被其他单位解聘、辞退或开除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录用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要求

(一)学历及专业: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持有会计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优先。

(二)工作经验:具有财务工作经验,熟悉企业会计准则和财税法规,具备账务处理、税务申报、财务分析等实际工作能力,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如金蝶、用友等)和office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问题解决能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身体健康,适应应聘岗位的需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本企业相应岗位聘用条件。

五、招聘岗位职责

(一)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相关财务规定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提供完整、准确、及时的财务资料。

(二)负责日常记帐凭证的编制、各总分类明细账和总账的记账,并及时做好结账和对账工作。

(三)负责编制本企业的会计报表及汇总子企业会计报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按照政府部门、股东、其他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要求按时报送财务报表报告。

(四)根据企业的有关制度规定,参加资产盘点,做到三员对口。

(五)负责税务纳税申报工作,并协助领导协调好与税务部门的关系。

(六)负责办理与财务有关的证件年审、变更等工作。

(七)协助做好各项政策性补贴款项的清算工作。

(八)负责做好本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招录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2.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的人员在本企业相关招聘信息发布后,按本公司招聘信息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广西北海粮食储备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者还必须同时提供个人身份、学历、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含: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资料、重要荣誉证书等),发送至招聘电子信箱:bhgck3905066@163.com,备注为“粮储公司招聘+姓名”(以上资料投递后,恕不退回,公司承诺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二)资格审查

公司将根据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及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设置。

2.面试: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取1:3进入面试,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或其他方式进行。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面试空缺的,根据缺额从报考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入职体检

笔试和面试后,按笔试40%和面试60%计算总成绩,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检查费用由个人负担,入职体检合格则予以录用,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录;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录用。

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而造成报考职位空缺的,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招录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招录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的,作为正式招录人选,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薪酬按转正工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转正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薪酬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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