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一定计算机操作水平,熟悉日常办公室软件使用,文字功底强,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六)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85年12月18日及以后出生);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服务期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12月18日为截止日期。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5年12月25日。
如有发表或刊登的文字作品、撰写过的综合性材料,均可随附件提交。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海城区创城办在面试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具备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核,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由海城区创城办确定名单通知报考人员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取1:3进入面试,如达不到比例可降低比例,面试主要结合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的实际工作能力,综合评定最后确定考察和体检环节人员范围。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主要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经面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海城区创城办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工资标准参照“两新”党建组织员待遇标准执行(含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年终奖金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从劳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形式采用两年一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海市海城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