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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 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 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da.gzhu.edu.cn/info/1097/5081.htm
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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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成立于2003年,是广州大学第一家校属I类文科科研机构第一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第一个省高校协同创新发展中心、首批省高校新型特色智库;是两次入选CTTI 全国高校百强智库的智库机构广州市第一、第二、第三批新型智库重点建设单位还获批组建广东省社科研究基地国家文化安全研究中心、广东省决策咨询基地广州大学粤港澳大湾区改革创新研究院。

诚邀各界具有深厚学术素养、浓烈资政兴趣和丰富智库经验的海内外英才加盟我院!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高尚、为人师表,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三、招聘专业或领域

马克思主义理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科技创新与政策,文化软实力文化安全,宗教和民族政策城市和基层社会治理

具有决策咨询研究经验、政府和社会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类型和条件

(一)学校“百人计划”人才

1.领军人才。为师德高尚、学风正派的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本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前沿的研究动态并掌握研究方法。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 青年杰出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有独到见解,具有创新性工作思路,取得原创性科研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国内在职学者应已取得博士学位,在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杰出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突出学科带头人。指学术上具有较大影响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级职务并有主持国家级别重点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高级以上职务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学校全职特聘人才  

1.全职特聘副教授。具有一年以上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相关教学科研经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有独立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已经取得较高质量的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全职特聘讲师。有国内外较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已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博士后

行知博士后/求真博士后:聘期2年,同时聘为特聘副研究员。工作期满(有培养协议的除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

、工作和生活待遇  

(一)“百人计划”

1.编制: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  

2.岗位: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聘教授岗位,青年杰出人才根据自身条件聘教授或副教授岗位;  

3.薪酬:学校提供全国有竞争力的综合年薪;

4.结合广州市人才政策,给予相应的住房补贴待遇,特别优秀的领军人才面议);海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配套经费共60万元;

5.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

6.协助解决住房问题,市、区公租房或学校过渡性住房可供选择;

7.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8.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二)全职特聘人才

1.编制:预聘—长聘制(聘期内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聘期考核优秀者可转事业编制管理);  

2.岗位:特聘副教授、特聘讲师;  

3.薪酬:特聘副教授、特聘讲师等岗位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综合年薪额度和相关福利待遇;

4.安家:符合广州市政策的可申领享受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5.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6.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协助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7.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三)博士后

1.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入选博士后人才项目的人员,综合年薪可达50万元起。资金来源包括国家(省)、市、学校等多个渠道。对于外籍及港澳台博士后,根据公积金政策,年薪将相应调整。

2.可按学校相关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性住房。

3.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4.科研启动费: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

5.项目申报: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和“澳门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等项目。如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高相应待遇。

6.职称评审: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

7.出站留穗后续资助: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广州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

、应聘材料

有意愿者请将下述材料投递至联系邮箱,应聘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专业/方向-姓名-毕业院校”,我们对所提交材料实施严格保密措施,本招聘长期有效。

1.个人信息: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个人简历、学历和学位证明(海外归国的还需提供留学人员归国及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教学科研经历等;

2.岗位计划:入职后较为详细的教学计划和科研计划;

3.学术成果:提交不少于3篇近5年内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代表作(含论文和著作),海外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博士论文稿;

4.科研项目:主持科研项目及经费情况;

5.其他材料:其他能证明教学科研水平的材料。

六、应聘及联系方式

(一)应聘材料

有意愿者请将下述材料投递至联系邮箱,应聘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专业/方向-姓名-毕业院校”。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教育及工作经历、近五年承担科研基金及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成果等。初审合格者将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外应聘者可安排线上面试。

(二)联系方式

相关简历和证明材料投递到yu_zhou@gzhu.edu.cn

联系人:老师

电话:13632325774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

                      20263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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