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学科发展与办学历史悠久,至今已走过百年办学历程,学术积淀深厚、平台支撑强劲,是华南农业大学“双一流”建设的核心支撑学院之一。
一、 平台可期,大有可为
01学科体系完备,优势特色鲜明
学院拥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农业资源与环境、生态学均为广东省优势重点一级学科,农业资源与环境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评B+,稳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
02、科研平台坚实,创新支撑强劲
学院建有农业农村部华南耕地保育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华南热带农业环境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与环境安全重点实验室等13个省部级以上及多个广东省高校科技创新平台,为科研创新提供一流条件。
03、师资力量雄厚,队伍结构优化
现有在编教职工147人,其中正高33人、副高67人,博士学位占比90%,国家级人才6人,省级15人,形成一支高水平、国际化、创新型师资队伍。
04、科教成果丰硕,科研实力突出
学院近年来科研经费稳步增长,近三年总到位经费为3.97亿元;同时科研项目立项数量逐年递增,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实现突破。近三年以来,学院获批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课题8项,立项国家自然基金4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7项。同时,科技成果突出,获得国家级奖励项目4项(主持2项、参与2项),省部级奖励23项(主持13项,参与10项),在NatureClimateChange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815篇,新增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152项。
历经百年积淀与发展,学院已构建本—硕—博—博士后贯通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与学科发展格局。为进一步做强优势学科、汇聚全球英才,全面提升学科综合实力与教学科研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青年人才,共建一流学科、共创绿色未来!
资环院楼
二、 厚待贤才,诚意满满
01、编制岗位有保障,成长发展空间大
学校按政策规定为引进人才提供事业单位编制保障。学校及学院为人才提供经费、实验办公场所、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后招收指标等资源条件,对人才实施个性化支持培育,为人才提供足够的成长空间和职称、岗位等晋升机会。
02、人才住房有保障,安居乐业暖人心
精装修人才公寓,交通便利,安居乐业。校内周转房环境优美,家门口就是幼儿园和附属小学。
03、教育资源多且优,子女成长有保障
学校建有幼儿园和附属小学,办学质量高,有对口升读优质中学。
04、医疗保障健康在,运动设施齐备全
校内新建医院总建筑面积11474.42m2,学校周边5公里内有6家三甲医院,可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学校综合体育馆总建筑面积近52450m2,包含甲级竞赛馆及训练馆、游泳馆和配套服务功能等。
人才公寓
校内周转房
华农附小新综合楼
校医院
体育馆
三、 广纳贤才,虚位以待
重点招聘方向: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微生物、农业环境绿色发展、土壤学、土壤微生物、环境地学、植物营养学、肥料学、植物生态学、生态系统生态学、修复生态学、微生物生态学、土地利用与信息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等。
(一) 海外人才项目
诚邀优秀青年学者依托华南农业大学申报2026年海外人才项目。海外人才项目分为“海外优青项目、海外博士、博士后专项项目”三类,申报基本条件及待遇如下:
1、海外优青项目
(1)申报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②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③具有博士学位;
④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管理科学等;
⑤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6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⑥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⑦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⑧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待遇及支持条件:
①聘任教授,按政策规定纳入事业编制。
②聘独立PI,配备工作助手;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提供1个博士招生指标。
③除国家、广东省配套经费外,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详情请咨询学院或学校人力资源处。
2、回国(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的
海外博士
(1)申报条件: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
②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从事国际前沿领域研究。
③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为业内公认的世界一流学科,或博士导师为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
④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目前尚未回国(来华)或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
⑥须全职回国(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
(2)待遇及支持条件:
学校按各类别博士后年薪标准执行;在站期间,可继续申报国家青年人才项目(单列博士后指标评审)。
3、回国(来华)工作的博士后
(1)申报条件:
①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
②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力,从事国际前沿领域研究。
③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不少于2年,海外合作导师为国际公认的一流专家。
④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⑤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⑥目前尚未回国(来华)或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
⑦须全职回国(来华)工作。
(2)待遇及支持条件:
学校根据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对应人才层次提供待遇支持。
(二) 引进人才
引进人才层次分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四类,条件要求及待遇如下:
1、杰出人才
(1)招聘要求:
①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②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学术声望和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国际先进水平。
(2)提供待遇:
一人一议,一事一策。
2、领军人才
(1)招聘要求:
①领军人才分为领军人才(一类)和领军人才(二类),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
②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有优秀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学科在其领域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
(2)提供待遇:
①聘任二级教授;聘独立PI,配备工作助手;
②直聘博士生导师,领军人才(一类)每年提供2个博士招生指标,领军人才(二类)每年提供1个博士招生指标;
③提供有竞争力的年薪、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
备注:领军人才(一类)和领军人才(二类)具体的招聘条件要求及待遇支持等请咨询学院或校人力资源处。
3、拔尖人才
(1)招聘要求:
①拔尖人才分拔尖人才(一类)和拔尖人才(二类),原则上未满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可放宽至40周岁);
②需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有带领某学科领域或学术方向取得全国领先水平的潜力。
(2)提供待遇:
①拔尖人才(一类)聘任教授,拔尖人才(二类)首聘教授;
②直聘博士生导师,每年提供1个博士招生指标;
③提供有竟争力的年薪、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
备注:拔尖人才(一类)和拔尖人才(二类)具体的招聘条件要求及待遇支持等请咨询学院或校人力资源处。
4、优秀青年人才
(1)招聘要求:
①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②有博士后或全职科研工作经历;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有突出的发展势头和成长潜力。
(2)提供待遇:
①首聘副教授;直聘硕士生导师,每年提供1个硕士招生指标;
②薪酬按聘任岗位标准执行;
③提供安家费30万元。
(三) 紫荆博士后
1.招收类型与条件
博士后招收类型分为“紫荆博士后A”、“紫荆博士后B”和“紫荆博士后C”三类,招收基本条件及待遇如下:
①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修养,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
②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生;
③具有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④需全职在我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⑤符合国家及学校招收博士后的其它要求。
“紫荆博士后A”、“紫荆博士后B”和“紫荆博士后C”招收具体条件以学院流动站制定的博士后招收条件要求为准,详情可咨询学院或校人力资源处。
2.待遇与发展
薪酬待遇:
“紫荆博士后A”年薪33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B”年薪28万元(税前)、“紫荆博士后C”年薪23万元(税前),按规定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
可同步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及省级博士后专项资助等项目,叠加单位配套薪酬后,年薪最高可达48万元。
在站工作期间实行“2+X”全额资助模式(X≤4年),首聘期为2年,“X”由博士后与合作导师及学院商议。首聘期考核优秀的,“X”续聘期间可以晋升博士后等级。
科研支持:
鼓励申请国家、广东省各类科研项目和人才计划;人才计划入选者在项目资助期间待遇更优。
职称评审:
在聘期内可按照规定申请参加职称认定及评审。职称评审中对博士后适当予以政策倾斜。
户口迁移及子女入学:
博士后可根据需要落户学校集体户,子女可入读学校的附属小学、幼儿园。
学院待遇:
学院、合作导师可另外提供科研经费、业绩绩效奖励等。
职业发展:
对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出站博士后,可予以优先引进。
四、 倾心相候,静待相遇
(一) 资源环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6-20-85285853
联系邮箱:282015839@qq.com
(二) 学校人力资源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86-20-85285433、+86-20-85282652
联系邮箱:rcb910@scau.edu.cn、postdoctor@sc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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